創作心得

◆《道光君斬子》之福建關◆

作者:劉南芳

歌仔戲《道光君斬子》是一齣傳統的「公堂戲」,所謂的「公堂戲」顧名思義就是指劇中有「升堂辦案」的情節,所以這類型的劇目大多是先描述一件難以審理的無頭公案,案情曲折離奇,或是牽涉到高官皇親、土豪惡霸以致於無法辦理,最後有清官出現仗義相助,才使得水落石出、沉冤昭雪。這些劇目強調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,惡勢強權被制裁、無辜的人得到平反,因此廣受觀眾的歡迎;像是《包公案》、《彭公案》、《施公案》、《八府巡按》…等等,大多都可以歸類在「公堂戲」的範圍。

  《道光君斬子》敘述太子殿下愛慕白相爺之女白雪嬌,但是因為大清律例「漢女不入宮」,因此太子和內侍寇展設計,假傳昭陽娘娘懿旨騙白雪嬌進宮,要強迫他的親事。不料白雪嬌不肯允婚,太子一怒之下失手打死雪嬌,為斬草除根一併將寇展毒死,兩人屍體丟入後宮蓮花池中,自以為萬無一失。

  白雪嬌進宮未歸,白相爺著急到後宮探詢,才知娘娘並未傳旨。追查懿旨,當時被寇展帶回;追查寇展卻不知去向,白家丫鬟春杏雖然證明小姐是進了太子殿,但是太子不承認,白小姐之事遂成懸案。是夜白雪嬌托夢於白相、及未婚夫婿林文生,說道自己被殿下害死,要求家人為他報仇。

林文生向按君大人陳慶良遞狀訴冤,陳慶良設計誆騙太子說出真相、並寫下口供,在金殿上道光與娘娘為太子求情,陳慶良寧願辭官也不肯答應,最後道光無奈、在金殿斬子,白小姐沉冤終於得以昭雪。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歸綏公園舉辦台北市地方戲劇比賽,我第一次看到新櫻鳳歌劇團演出《道光君斬子》。這個戲是傳統的古冊戲,所以劇中有許多固定的唱詞,像是白雪嬌、林文生、陳慶良這些主要人物出場都要唸大段的四句聯,感覺很有「古意」。在整齣戲的結構上,大致分為三個段落:

第一個段落是林文生和白雪嬌相遇定親、以及太子看上白雪嬌,設計將她騙入宮,可以算是故事的開展。第二個段落是雪嬌、寇展在太子宮遇害,一直到雪嬌到白家托夢、林文生決定上告為止,這一段是冤案的主要情節。第三段則從陳慶良出台開始進入正式的「公堂戲」,從林文生攔轎告狀、陳慶良設計誆騙太子,一直到道光金殿斬子為止,清官出現使得冤情大白,這是正義伸張的重頭戲。

這樣的結構非常符合一般「公堂戲」的進行方式,像是《包公案》中的《烏盆計》、《雙釘記》、《秦香蓮》;《彭公案》中的《斬太君》、以及清朝民間四大奇案之一《楊乃武與小白菜》…等等;大多都是按照這樣的模式進行;劇中需要花大約三分之二的篇幅來描述冤案,再用三分之一、到四分之一的篇幅讓清官收尾,有時候清官參與查案、介入較深,像是《八府巡案》、或是《十五貫》,有時候證據確鑿,清官只需要負責最後的判斷,像是《秦香蓮》。

當劇情進入一種程式習慣之後,劇中的表演重點就可以清楚的找出來。依據觀眾觀賞的心態,冤案要越可憐才越值得同情,清官要與惡勢力展開強烈鬥爭、才能大快人心;再順著這樣的態勢發展下去,有些「公堂戲」會走入一些既定的窠臼,例如:在劇情的發展上往往不重合理性,而只重視情緒的宣洩,特別在辦案過程中不重視邏輯、證據的推理,而只重視加入一些特定的表演身段場面,以達到刺激觀眾視聽的效果;例如告狀時要「滾釘板」、「睡釘床」、告狀人要「下油鍋、摸金錢」…等等。

八十九年地方戲劇比賽時,就有三個劇團在告狀時演到「下油鍋、摸金錢」的情節,《道光斬子》正是其中之一。因為案中林文生告的是當朝太子,巡按陳慶良不知是真是假,所以要林文生「下油鍋、摸金錢」,意指若是林文生所言是實,那麼求蒼天庇佑,讓告狀人的手進油鍋拿金錢時,能夠完全不受傷,這樣按君才能相信、並且答應承辦此案。

這次我改編《道光君斬子》的下半場,是從〈告狀〉寫起,到〈斬子〉為止,負責全劇的收尾工作。在原劇的基礎上、我的考量前題第一是必需讓辦案過程合理,在整個情節推展上先站的住腳;第二是以人物為主體來寫戲,而不是以事件為主體來寫戲。以事件為主體來寫戲,會流於事件的描述,劇中人不論忠奸會比較平面、容易「臉譜化」;但是如果能以人物為主體來寫戲,注重人物內心世界的挖掘、慢慢開拓這個角色可能的反應,透過表演建立每個人鮮明的個性,當劇中人情感豐沛、精神飽滿的時候,就會「有戲了」!

在《道光》的後半場,巡案陳慶良是主要人物,他是破案的關鍵、因此劇情需要圍繞他來展開;陳慶良出場後的戲也分為三段落,第一段是受理案情、第二段是誆太子、第三段則是金殿逼道光斬子。要建立陳慶良的清官形象,就要在這三個段落中層次鋪墊。原劇在林文生告狀時,陳慶良一聽到皇親就將他趕走,後來林文生出言諷刺,陳慶良怕他再上告,因此要他「下油鍋、摸金錢」來表示他所告非虛。這樣的安排雖然是傳統的情節程式,但是有損於慶良的清官形象,因此我將「下油鍋、摸金錢」的情節刪除,在林文生訴冤後,我用一首七字調表達陳慶良的心中為難:

「夢中之言怎相信,一面之詞不足為憑;
 白家小姐若確實遭不幸,無證無據怎能告倒皇親。」

這一首七字調解決了許多問題,白小姐托夢、本是林文生的心理狀態反應,要做為告狀的根據十分薄弱,而致使案情膠著的原因、除了被告是皇親之外,最主要在於缺乏有力的人證物證,因此公堂上的第一次衝突要建立在執法者的懷疑。這種合理的懷疑使得陳慶良心中猶豫不決,但是這種猶豫激起了林文生的強烈反應,他用「為官貪生怕死」來表達的他的憤慨,用「人命關天」來表達他對於巡按的質疑,甚至要以死來表明自己的決心;於是讓陳慶良屏除一切考慮、回到「為民伸冤」的基準點上受理此案。
這樣的安排在情理上比「摸金錢」更有說服力,也使得陳慶良辦案動機明確,不像原劇似乎是賭氣、或是逼不得已才承辦,這對於他的清官形象是有加分的效果。

其次,在原劇中陳慶良受理此案後,馬上下帖請太子、轉花園、利用春杏扮雪嬌騙出真情…一直到太子招認為止,這些都是「連台作業」,陳慶良甚至連換件衣服、喘口氣的時間都沒有;這樣的作法不僅在時空轉換上不合理,也顯得陳慶良辦案過程十分草率。

在改編本中我把「誆太子」的情節做成〈請帖〉和〈蓮花池〉兩場戲:〈請帖〉是演昭陽娘娘去詢問太子是否與白小姐失蹤之事有關,正遇到太子做惡夢。而〈蓮花池〉借由陳慶良在家中的蓮花池邊設宴、讓太子心生錯覺,也讓春杏扮鬼出現有了合理的依據。

這樣的安排除了「合理」的考量外,對全劇還能產生一個很好的調節作用;因為〈公堂〉、〈斬子〉都是很激烈的戲,把〈蓮花池〉做成一場抒情戲、會產生一張一弛的緩衝作用。因此改編本為陳慶良安排了一段「新雜碎調」轉「都馬調」的抒情唱段,再用「怒罵」過場到蓮花池、轉「探郎君」表現他對於太子的懷疑。這場戲主要在於「設計誆騙」,卻設置在一個詩情畫意的空間中,這種內心緊張、外表閒適營造出來的矛盾,在舞台上達到很好的效果。

〈斬子〉是這齣戲的「蹲底戲」,這整齣戲是不是收得起來、「蹲底戲」要負擔全部的責任,其次編劇所要賦予這個戲的主題精神、也需要在最後一場戲中呈現,因此在安排上不能掉以輕心。

原劇〈斬子〉這一場大約有二十分鐘左右的篇幅,幕拉開、所有人在金殿就定位,展開求情、保人的拉拒戰。這折傳統戲進行的方式就是用七字調像是馬拉松式的對唱,包括「太子求父王、母后」、「道光與娘娘求陳慶良」…長篇大段的四句聯都是在求情、拒絕中不斷重覆,這種原地踏步的歌詞一直到「王子犯法與庶民同」這句歌詞出現,慶良以辭官為要脅,於是道光君決定斬子、全劇落幕。

寫群戲最忌諱的是「打群架」,場上所有的人都要表示意見,最後就容易會變成意氣用事;我們看到《秦香蓮》最後太后去搶香蓮的兩個孩子,或是《道光斬子》最後道光君和陳慶良說「你若開赦皇兒、寡人江山和你對半分」…這些言行舉止固然能讓觀眾覺得刺激,但對全劇而言太缺乏理性、更不容易為現代觀眾所接受。

因此我在寫〈斬子〉時,先確立一個「捉對廝殺」的原則,讓衝突一對一對的展開、一層一層的推進。金殿上陳慶良和白相爺站在一邊,昭陽和太子站在一邊,道光則是個左右為難的人,他是個知人善任的明君、但基於父子之情,他內心是比較偏向太子。確定了這三方形式後,就可以進入戰鬥狀態。我們都知道這場戰鬥的結果是「道光斬子」,但是過程是什麼?編劇又要如何推到這個結論出來?這就要回到「寫人物」的原點、從主要人物陳慶良的內心活動開始著手。

〈斬子〉我前後寫了幾個方式都不滿意,我自己感覺一直停留在傳統的「漫罵」氛圍當中,找不出新意。直到我看到了一段聖經上的話,使我恍然大悟:

聖經「詩篇」第七十二篇:
「神啊、求你將判斷的權柄賜給王,將公義賜給王的兒子。
他要按公義審判你的民,按公平審判你的困苦人。
大山小山都要因公義使民得享平安,他必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,拯救窮乏之輩,壓碎那欺壓人的。……
因為窮乏人呼求的時候、他要搭救,沒有人幫助的困苦人他也要搭救,他要憐恤貧寒和窮乏的人,拯救窮苦人的性命。
他要救贖他們脫離欺壓和強暴,他們的血在他眼中看為寶貴。……」

看到這段經文時,我突然為陳慶良找到了一個立足點,就是「公義」和「憐憫」。台灣寫這種「公堂戲」的時候,喜歡著重「人情」和「國法」之間的對峙;大陸寫「公堂戲」的時候,喜歡批判封建的惡勢力對人民的壓迫和殘害。這些觀點雖然正確,但很容易情緒化、又缺乏新意。一個執法者要對抗惡勢力,除了勇敢之外,他對於百姓要有一種憐憫的心腸,他要能以百姓的心為心;他要能看「無辜人的血為寶貴」,因此對於百姓的冤屈才有「感同身受」的同情心。

在這樣「憐憫」的基礎之下,他才能對「公義」有真正的執著、才能勇敢的去悍衛真理,也才能不怕生死的威逼、不接受富貴的引誘。當我找到這個角度之後,我下筆時就覺得有精神多了!像是陳慶良與娘娘的一段都馬對唱,陳慶良唱到:

「你與太子是骨肉情,敢講小姐不是白相至親?
 伊青春年少、前途似錦,命喪深宮誰人可憐!
 娘娘呀!你問你自己的良心,顧全殿下你不管他人,
 目無王法太可恨!……
 自古以來、本是百民為貴君為輕!」

陳慶良的形象確立、又理出他的心理活動,從而安排金殿上的爭端,就感覺理路分明、言之有物,而不是一種單純的情緒宣洩。

在我大致確立這場戲的規模之後,擔任陳慶良一角的許素雲小姐又給我一個很好的建議,就是道光君對陳慶良君臣的情份,要在最後的衝突中表現出來,這個意見給我很好的啟發,這也區隔了陳慶良的不同情緒,他面對娘娘是憤怒的、面對皇上時、卻是無奈和失望。當情緒有層次、又有足夠的堆積,到了他最後萬念俱灰、要辭官退職時,觀眾就能產生深切的共鳴。

「王子犯法與庶民同」是一句古老的話,這句話講起來容易,但編劇要在台上驗證出這句話的份量,要靠許多細節的設計、和唱詞口白的鋪排。在和素雲合作的經驗中,我們養成一個好習慣、就是在劇本定稿前經過充份的討論,不論她是導演、或是一個單純的演員,她都能提出很有建設性的意見,這使得編劇不至於停留在神思冥想的階段,而能把自己的構想迅速的透過表演呈現出來、並且找到舞台的定位。

這次由於工作時間倉促,改編本只能做到〈斬子〉為止,但我認為這齣戲真正精彩的落幕點應該在〈福建關〉而不在〈斬子〉。陳慶良為了取得口供,立誓他若違背太子讓他「福建人死後不過福建關」。道光斬子後唯恐娘娘報仇,賜三面免死金牌、讓慶良迅速離京,但是昭陽娘娘設計追回金牌、在福建關前與陳慶良展開一場惡戰…。當我聽到這段故事時,我認為戲收在這裡會更好看,因此我把改編本取名為《福建關》,用來提醒自己要記得繼續完成這個戲。

許多人認為傳統的古冊戲是很古板的,我覺得不盡然,古冊戲能流傳至今並非偶然,這些老戲唱念中自有一種醇厚的韻味,新的編劇要能品嘗的出來、還要能詮釋的開;劇中既要能提鍊出新的精神、在寫作手法上,又要注意讓自己筆下的四句聯很有「古風」,這樣古老的遺產在現代才能具有新意、也才有機會傳承下來。